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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授权收集的私人谈话内容不能作为损害说话人的证据,尤其是当所报道的事实是突发事件时。巴西利亚第一特别民事法院的判决是这样的,该法院驳回了提交人的索赔要求,因为一名同事在 Facebook 上的一次对话中称提交人偷窃而感到尴尬,因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。来自海地巴西陆军公司药房的药品。
作者声称她因社交媒体上的对话而感到尴尬。任命了调解听证会,但没有 台湾数据 达成一致。该同事表示反对,声称她无法参与这一过程。她说,自从参军以来,她一直因从事临时服务而成为迫害的目标。她还表示,工作环境对她不利,对她的心理造成影响,不得不接受治疗,包括服用药物。因为我心里很不安,所以无法回答。
她说,她的 Facebook 帐户遭到黑客攻击,因为闪存驱动器上记录的对话是私人的,并且不是与她交谈的人提供对话的打印输出。该同事声称证据是通过可疑手段获得的,因为这是一次私人谈话。他还坚称,他并没有说该行为的作者拿走了这些药物,而是相反:该同事被指控盗窃,只有她才能这样做,因为她负责这些药物。
法官认为,“如果内容被传播,这不是被告的责任。因此,我毫不怀疑,指控是对等的,也不存在需要赔偿的精神损害。事实上,我们面临着“他告诉我”的情况,这只会在同事中滋生负面情绪。应当指出的是,未经授权收集私人谈话内容不能作为损害说话人的证据,尤其是当报道的事实是突发事件时。” 来自 TJ-DF 新闻办公室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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